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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黔西南州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来源:黔西南教育局 2015-4-22 8:33:06

黔西南州八年级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1〕70号)等文件精神,现确定我州2015年初中八年级学业水平测试方案:
一、测试的对象
黔西南州2013级现八年级全体学生。
二、测试科目、形式
1.测试科目:初中生物、地理。
2.测试形式:闭卷笔试,两科合卷。
3.测试时长:120分钟。
4.卷面分值:卷面满分为100分,权重各为0.5。
三、测试结果呈现方式
测试结果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原则上按照A等率20%,B等率50%,C等率25%,D等率5%,由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统一划定。
四、测试的日程
2015年7月2日下午2:30~4:30
五、测试的组织及经费

生物、地理学业水平测试由州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原则上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学生在本校考试,考场按每考场30人随机编排,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招生办公室按照《黔西南州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实施工作细则》统一安排,并报州教育考试中心备案。统一命题、制卷费由州教育局承担;统一考试、评卷及成绩等级划定等工作费由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承担(州直学校考务管理及评卷、成绩等级划定等由兴义市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在本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负责具体考务工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测试成绩的处理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统一评卷结束后,向学校返回学生成绩等级,同时上报州教育考试中心。学校将2013级八年级学生的测试成绩及时归档,如实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之一。
七、测试成绩的应用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生物、地理(合卷)成绩应在B等及以上,一般高中招生应在C等及以上。
八、命题原则
1、命题要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考试内容应促进初中教学改革,引领学生主动学习,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命题依据课程标准,考试的主要内容是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侧重于考查学生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在考查学生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突出以能力立意为主的命题思路,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基础性、灵活性和开放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解答试题的过程能够反映其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要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意见》(黔教基发〔2014〕286号)和《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意见>的通知》(黔西南教育〔2014〕80号)精神,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中的比重。
3、试题难度比例为7:2:1,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力求比例合理、层次清晰、题量适当、难度适宜,充分发挥其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的正确导向作用。
4、考试范围、考题形式、题型示例等考试要素,参照义务教育生物、地理课程标准规定执行。
九、测试工作要求
    1、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要成立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及评卷,成绩等级划定等工作。对在学业水平考试各环节发生的违规现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卷,由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原则上抽调普通高中相关学科教师完成。
3、严禁将评卷工作下放到各学校组织评卷,对违规现象州教育局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各县(市)、义龙试验区教育局统一评卷及成绩等级划定时间为7月4日-7月6日。
 5、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既是教育自身的一项常规工作、重点工作,也是社会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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